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孩子看不清了,有可能不是近视!


相信很多家长在孩子表示“看不清”时,第一反应一定是:

“完了,近视了!”

“赶紧去配眼镜!”

但,看不清,就真的是近视吗?

弱视/近视 “傻傻”分不清楚?

其实,除了近视,还有一种眼部问题容易被忽视:

那就是“弱视”。

眼科学上弱视是指眼部无明显器质性病变,但其最佳矫正视力低于该年龄段正常的视力。因为和近视的具体临床表现很相似,都是视线模糊、视力下降,导致很多时候,弱视都被当做近视来处理。很多父母看孩子视力下降,都只想着赶快配一副近视镜矫正了事,殊不知这样草率的做法往往会延误孩子的未来。

由于弱视是可逆的,孩子3-6岁时期是治疗的黄金期,在这个年龄段及早发现并治疗弱视,很容易就能够痊愈;而近视一旦发生即是不可逆的,只能通过视光产品去矫正和控制,防范度数持续增长。

如何判断区分?

因此,当孩子看不清时,不要盲目下结论说孩子近视了,一定要带孩子前往正规的眼科机构进行科学诊断。只有经过散瞳验光,才能找到视力不足的准确原因。

“散瞳验光”是指在验光前使用睫状肌麻痹的药水或药膏,使眼睛的睫状肌完全麻痹,从而放松眼部调节,以便客观地检测眼睛的屈光性质与程度。

散瞳验光一般针对下列几种情况:

眼睛调节能力很强的儿童;

第一次确诊有度数异常、裸眼视力下降较快的青少年,怀疑存在调节痉挛,也就是假性近视、度数不稳的患者;

比较复杂的屈光不正,如高度近视、远视或高度散光、混合性散光者;

验光的时候矫正视力不理想,又找不到别的原因,也需要散瞳明确。

有家长担心散瞳会影响孩子的视力,实际上这种担心是多余的。散瞳验光的作用是去除睫状肌的调节,充分呈现眼睛的真实屈光度数,实现对眼部情况的准确评估。

散瞳后出现的畏光、视近物模糊等现象是在散瞳药的作用下出现的,一旦药物的作用减弱,这些症状也就随之消失。

需要注意的是,是否需要做散瞳以及选择何种散瞳方式,要在医生的指导下,配合相关眼科检查,根据孩子眼睛的实际情况来判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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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少年儿童处于成长发育阶段,眼部会呈现出较强的调节能力,导致验光度数有误差,采用散瞳验光能更精确地获得孩子眼部真实屈光度;同时定期、科学的眼部健康检查也能让家长更准确地掌握孩子视力变化。

眼科医生建议,少年儿童一般要每隔3个月进行一次视力检查、特殊情况可缩短至1-2个月。